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拟对医用氧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
商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用量) | 单位 | 备注 |
杜瓦罐液态医用氧 | 175L | 1862700 | 公斤 | 按X元/公斤报价 |
钢瓶医用氧 | 2升 | 1264 | 瓶 | 按X元/瓶报价 |
钢瓶医用氧 | 40升 | 140 | 瓶 | 按X元/瓶报价 |
钢瓶医用氧 | 4升 | 14 | 瓶 | 按X元/瓶报价 |
钢瓶医用氧 | 8升 | 66 | 瓶 | 按X元/瓶报价 |
备注:用后结算(一个月结算一次),具体用量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
二、服务年限:2年
三、交货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本部)、沙湾人民医院(分院)和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分院)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医用氧气、医用液氧、液氮等);
2、投标人需是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或经有效授权的医用气体代销企业;
3、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
4、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属下的送货人员需具有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
7、投标人应在广州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五、技术和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医用液氧、医用氧气需符合《中国药典》2010版要求;
2、质量标识:
(1)分装瓶需随附产品检验合格证;
(2)分装瓶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气体的容量(m3)、压力(Mpa)、质量(kg)和纯度(%)、执行标准代号、生产企业等;
(3)中标人需提供杜瓦罐、2L/8L/10L/40L钢瓶备用(按医院实际需要);
3、分类标识:对不同种类医疗气体的气瓶及合格证,应按国标以不同颜色区分,并按国标设置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4、气瓶维护保养和检测:所有使用气瓶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负责对气瓶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并承担相关费用;每次附上检测合格证明;
5、投标人应满足院方在合同期内长期不间断用气的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标识要求的货品,院方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及时给予退换;
6、投标人在协议期间,无偿向院方操作人员提供相关医用气体用具安全使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六、项目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和盖有公章的送货单、每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支付金额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按院方需要,能24小时或以内免费送货上门,紧急情况应2小时或以内送货上门;
3、投标人应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技术支持,如需紧急维修,应在2小时或以内响应到现场处理;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气瓶漏气等,应在收到院方通知后12小时或以内给予免费更换,否则,该批货物不给予支付货款;
5、当采购人的使用科室因临床需要使用某一气体时,中标人有责任协助采购人联系、购买、运送该气体,以保证使用科室需要;
6、投标人应为采购人的气体容器及供气设备的维修及检测提供免费运输服务,为采购人供气设备的维修保养提供免费技术支持。中标人需按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医用气体,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或断供,否则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七、资料提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按附件资料提供要求,在2025年2月11日前按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1、提供电子版资料(盖章扫描版,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技术和质量要求及项目要求所提到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提供电子版资料(可编辑版、无需盖章)详见附件2《设备报价表》
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582292283@qq.com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号番禺区妇幼保健院后勤楼702设备科,联系人:朱小姐020-34877766
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