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贤纪念医院沙湾院区停车场车位租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24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HX-ZWK(2018)025
三、采购项目名称:何贤纪念医院沙湾院区2018-2019年租用车位
四、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元):1728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 服务内容:沙湾院区医务人员车辆停车位租用。
(二)租用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18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3日止。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为解决沙湾院区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车辆的停放,现需租用80个停车位供医院职工上班停车使用。由于沙湾院区附近和周边只有番禺区沙湾镇大巷涌路的停车场,该停车场由番禺区沙湾古镇旅游有限公司管理,因此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
2、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 只能从唯一提供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提供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用户需求
1、在协议期内,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费用。如因政府收回该停车场的管理权限,则甲方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即可终止该协议,甲方退还剩余费用给乙方。
2、在协议期内甲方提供80个指定专用车位(不限车辆号码);乙方停放车辆需出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凭证,车辆需停放在甲方划定的车位;乙方同时停放不得超过80辆车,超出按每辆临停收取费用。如乙方车辆未按规定出具双方确认的凭证或未按规定停在划定的车位内,甲方有权视违规车辆不属乙方车辆,有权按临停收取费用。
3、在协议期内,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协议,甲方扣除一个月场地管理费后退还乙方剩余费用。
4、乙方必须将车辆按甲方指定的车位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协议期内,乙方租用的车位可停放属乙方的小型轿车,非法车辆、报废车辆、特殊车辆(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等存储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停放。
6、乙方不得转让车位的使用权,否则,甲方有权即时收回该车位并终止本协议。
7、乙方使用权利仅为停放车辆,不允许使用该车位存放交易性商品。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番禺区沙湾古镇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番禺区沙湾镇东区沙湾大道1号一、二层
九、评审信息
(一)协商日期:2018年5月22日10时;
(二)协商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总务科会议室
(三)协商小组成员:冼丽华、徐剑青、肖雯
十、本公示期限:自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7日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路2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77760
(二)提供单位:番禺区沙湾古镇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番禺区沙湾镇东区沙湾大道1号一、二层
联系人:袁小姐
联系电话:020- 31066662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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