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招标采购咨询服务(预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2
根据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院务会([2017]15号)批准,并且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现对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招标采购咨询服务(预发包)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招标采购咨询服务(预发包)
(项目编号:HX-JJ(2017)008)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9152663
招标监督投诉电话:020-39152663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内
四、受托人工作内容:依法协助招标人组织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招标前期咨询、拟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预算、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收集答疑问题并形成答疑会议纪要、组织开标、评标会议,协调合同签订,以及招投标文件的管理等业务。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8万元,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
服务期满后或代理费额累计超过18万时,合同自动失效;累计超过18万时,按18万结算。
五、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六、评标:采用经评审的
最低投标价法;最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9月7日14时30分至17时00分。
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总务科项目办2室。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另行通知。
2. 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始即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仪式,否则视为废标)。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为国内合法经营的企业,具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上级别的资格证书。
3、有效的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计费依据及报价方式: (1)本项目酬金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范围内报下浮率,最终招标代理费计费基数为该招标中标金额,并调整招标代理费的支付。
(2)若报价人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下浮率相同的情况,采取摇珠方式随机确定其排名次序。
十一、递交资料内容及组成(一正五副): 封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书(格式见附件)、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委托代理人带备身份证,递交资料须密封完好。
十二、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1)、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经评审最低价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2)、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经评审最低价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3)、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十三、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2017年8月30日
附件:报价书.docx
上一篇:何贤纪念医院互联网出口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下一篇:何贤纪念医院矮身高辅助诊断与治疗监测软件采购询价公告 (重发)
[返回列表]